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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国资委2014年1-9月份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打算
2014-10-29

1-9月份,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精神,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深化国企改革,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支持和促进监管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着力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水平上台阶。1-9月份授权监管企业各项经营指标继续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稳定增长。

一、1-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9月份,市属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平稳,主要财务指标增势明显,但受政策及行业季节性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保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14户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5.22亿元,同比增长1.04%;净资产10.62亿元,同比增长4.7%;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达2.73亿元,同比增长29.4%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把我委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上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我市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鹰发201417号)《鹰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鹰府发201417号),目前,两份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并印发。《实施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将指导我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意见》明确指出:逐步将由政府部门管理的企业与原管理单位进行脱钩,纳入专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对尚不具备脱钩条件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财务、人事、用工、薪酬管理制度。《办法》中指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归市政府,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国资委实行宏观管理,国资公司实行日常经营,负责保值、增值责任。国资委就公司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对国资公司进行考核。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绝大部分收益,纳入市财政。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为总载体,“四进三改两覆盖”为总抓手,认真开展好市国资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2月底召开市国资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后,我委严格按照市委“活动办”、市委第六督导组的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转作风、炼真功、创一流”的自选特色动作,着力解决好涉及监管企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前二个环节中,我委一些好的做法得到了市委第六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6次、收看教育及廉政警片7次、参观贵溪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2次,发表宣传报道15篇,通过领导点、同事帮、群众提等方式收集到意见建议32条,经过梳理汇总,班子四风问题11条,领导个人40条,对查找出的问题班子成员都能够做到立整立改,进一步改进了党风政风。

3.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鹰国资字〔20141号),集中检查了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运行体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二是开展国有资产大清查工作。2月底我市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启动。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核实,基本摸清了“家底”,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价值约210亿元(其中房产建筑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可融资房产价值达50亿元;地产面积达到620万平方米,可直接用于融资的资产价值达110亿元),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6月份,市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国有资产进场交易7宗(网上交易6宗),成交额10831.13万元,比挂牌价增长了13%5月初,受原产权单位委托组织的间歇式沥青混凝土搅拌机设备8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成交价1305.32万元,较底价482.32万元增长了170.16%四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基础工作更加扎实:12户企业变动产权,变动后法人资本为44000万元;28户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 ,其中7户单位评估价值为13312.33万元,1户企业租赁评估价值为每年60.29万元,租期8年。3、无偿划转资产计39.45万元;4、核销危房等资产价值为153.2万元。

4.着力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后,我委上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将推进国资国企事业发展融入到当前的改革大环境当中去,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经济功能方面进行了尝试。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我委积极推动,高效操作,我市公交公司以净资产作价30%股权,上市公司江西长运以现金方式投入持有70%股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这些改革举措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我市国有经济作了有益的探索。

5.着力督促企业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重大事项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要求,着力抓好我委监管企业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支持市属投融资公司平台建设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督促企业牢牢树立以项目促发展、以项目促转型、以项目为抓手,做大资产总量,做强企业规模的思想,认真督促企业开展和抓好项目计划安排的滚动和实施;强化对企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情况的跟踪与服务;认真审核监管企业在资产报废、人员招聘、录用、对外捐赠、对外担保、公司组建等重大事项的核准、备案、批复与重大事项呈报,强化了对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管理,规范了企业重大决策行为。

6.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妥善处置了市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件2件,授权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没有发生赴京到省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妥善解决了3名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申请问题;认真落实和办理了涉及我委以及监管企业的计划生育、社会管理治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目前,授权监管企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出资监管企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顺利。

7.深入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以创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效能型党组织为载体,重点抓好”效能型“党组织建设,促进机关效能提升,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强化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开展正反警示教育,有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政廉洁;认真做好一报告两评议、“一岗双责”、整治不正之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开展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腐败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落实和推行 “阳光晒权”、构筑“三道防线”为重点系列活动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推进我委监管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以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认真查找、梳理和改进了我委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是否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整治慵、懒、散、慢等不良风气,确实做到把机关作风、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一起抓、互监督、共转变、双促进。

8.认真开展“四进三改两覆盖”和秀美乡村建设帮扶工作。目前,我委机关党员到“四进三改两覆盖”联系点余江县黄庄乡峨门村走访11次,察民情、访民需,开展座谈4次,收集意见建议22条,解决村委会解决饮用水帮扶资金1万元。同时,认真做好了秀美乡村建设帮扶工作,委领导先后3次深入余江县锦江镇联盟村委会就村庄道路建设、绿化、亮化以及房屋立面改造、改水改厕等听取意见,下一步将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联系点更多支持。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积极有为、干字当头、立说立行,不断推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事业发展。

(一)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履行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连心、模范、强基”、“四进三改两覆盖”为活动载体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整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好涉及监管企业、职工群利益的问题,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基层。

(二)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的落实。如: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推动企业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的分类监管、建立“一企一策”管理与考评机制等。

(三)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依照《鹰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市国资公司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加强对国资公司的业绩管理与考核,最大程度发挥国有资产经济效益。

(四)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在企业内部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和谐共赢格局,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

(五)继续做好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房产、土地等国有资产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国有资产的总量,拿出国有资产处置的意见建议,为政府优化配置资源提供决策参考。

(六)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着重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以创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效能型党组织为载体,继续着力抓好“效能型”党组织建设,促进机关效能提升,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切实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鹰潭市国资委

                              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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