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为余江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副科级。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并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全县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定本县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负责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等产权管理工作,审批全县调拨、捐赠、出售、股权转让、报废、报损等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参与涉及资产评估准则、管理制度、操作 规范及相关制度、办法的拟定;牵头管理各类企业收购与被收购、合并分立、股权转让、资产转换、实物资产配股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备案工作;负责中介机构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监测及国家资本金的统计、分析、管理和监督财产评估工作。
拟定本县清产核资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承办县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57-1701-1852